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3-15作者: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任教师、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及专职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从事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教学的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

3.身体健康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达到合格。一年以内的入职体检结果可以直接应用。

4.思想品德要求:合格以上。

5.教育教学能力要求:由人事处和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在合格以上。

6.岗前培训要求: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三、时间安排

1.个人书面申请报名时间:318日—320

2.申请人资格初审时间:321

3.校内申请人初审结果公示时间:322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准备材料时间:316日—22

5.体检时间:325

6.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328日—30

7.网上报名时间:325日—44

8.现场确认时间:41日—410日,地点:学校人事处办公室(图书馆205

9.校内通过情况公示时间:412日—418

10.向省里报送材料时间:423

 

四、有关要求和问题处理

1.申请人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人事处和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

3.申请人提供的授课课表必须由教务处签字盖章。

4.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规定,辅导员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为思想政治教育。

5.《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本人填写,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

6.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2019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的有关内容;网报时,真实地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承诺书》等相关栏目的信息,并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和网报密码。

7.《个人承诺书》必须有本人签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的申报材料,按学术造假处理。

8.网报系统中上传的照片为近期免冠登记照。

9.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个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目录详见《2019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人事处统一打印。

联系人:周冠方;联系电话:8846018;汉江师范学院教师资格认定QQ群:310179032

 

 


 

 

                           汉江师范学院

                         201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