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 2021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 月 3 日至 5 日放假,共 3 天。
请各单位做好值班安排,加强疫情防控、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放假期间,学校安排有专人值班,电话:8800198(内线88198),8846110(24 小时),传真 8800199。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