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 2023 年元旦及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十堰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相关安排
元旦节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2 日放假,2023年 1 月 5 日放寒假。教职工 2023 年 2 月 10 日正式上班,学生 2月 11 日-12 日报到,2 月 13 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各单位要认真完成学期末各项工作,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统筹谋划新一年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精准掌握学生动向,确保学生底数清、去向明、家校协同有反馈。各单位要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健康监测,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顺利有序。
二、强化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保卫处要牵头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安全检查,集中摸底排查,及时整改隐患。要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工作联动,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要多方式、多途径,结合关键时段、关键节点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尤其是要注意放假回家和开学返校途中交通安全。相关单位要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师生做好预防。
三、做好慰问帮扶工作
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和送温暖活动。要主动关心节假日期间坚守工作一线的教职工,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重点看望帮扶生活困难教职工和老党员、困难党员等。加大对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力度,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确保供水供电等基本生活设施正常,解决假期留校学生后顾之忧。
四、丰富充盈师生精神文化生活
党委宣传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丰富师生节日文化生活,凝聚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要发挥传统节日的涵育功能,在学生中开展深入持久的爱国主义教育。要倡导干部师生模范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师生在假期返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宣传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要注意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寒假生活作息,让大家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沉迷网络。
五、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协同发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倡导勤俭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风尚,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反对铺张奢侈浪费,摒弃婚丧嫁娶陋习。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强监督,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置。
六、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学校办公室要落实好校领导带班和学校日常值班工作,保卫处要强化校园管理,做好校园 24 小时应急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坚决杜绝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校园,其他二级单位也要落实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掌握寒假期间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情况。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持联络畅通,严禁擅离职守。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假期外出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和报备报告制度,离堰要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报告。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准确上报信息。各单位在 2023 年 1 月 2日前将寒假值班安排通过 OA 办公平台分别报送至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
学校日常值班电话 8800198,24 小时值班电话 8846110。
党委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