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审核,教务处复核,对以下学生申请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5月1日,如有异议,请向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反映。
联系人:张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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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汇总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