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2018] 20号
教学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本学期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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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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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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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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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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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
6月8日
(第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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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五年制专科和2015级专科师范专业期末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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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考查课随堂考查,考试课安排在周六;②5月25日前将期末考试或考查试卷(分A、B卷,含电子文档和评分标准)、印卷数量报教务处考试科;③考前一周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审核存档;④6月11日前必须完成成绩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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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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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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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选课程线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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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系做好考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通知学生携带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②考前做好教室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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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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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
6月22日
(第15周)
(第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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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五年制专科和2015级专科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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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结业考试专业课由教学系组织,公共课由教务处组织;②6月12日前各系将结业考试试卷(试题两套、含电子文档和评分标准)报考试科(尚艺楼B303室)③6月12-6月14日网上报名,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到教学系办理有关手续,逾期办理无效;④6月18日-22日专业课、公共课结业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⑤6月25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送审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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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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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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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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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系做好考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通知学生备齐三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②考前做好教室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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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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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
—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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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级本专科生和五年制2014、2015级期末考查、考试:
①6月30日校内公选课考查;
②期末考查:7月2日-6日;
③公共课考试:7月7日-9日;
④专业课考试:7月10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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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6月25日前将期末考试或考查试卷(含电子文档和评分标准)、印卷数量报教务处考试科;②公选课随堂进行考查,考查课第18周随堂或集中进行考查,考试课第19周统一安排;③考前一周将专业课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审核存档;④7月16日前必须完成成绩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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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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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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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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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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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所有申请结业考试的往届生7月10日-7月13日网上报名(尚艺楼B303室);②7月15日开始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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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纸质材料(系主任签字,系部盖章)到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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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1.考试安排要规范合理,按要求操作,根据时间节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2.期末考查、考试课程申报,原则上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申报,个别需要调整的,经系部申请,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3.期末公共课试卷提供A、B、C卷,专业课提供A、B卷,且试题重复率不得大于10%。
4.各部门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对试卷严格履行教研室主任审定、系主任审批制度(在审核人位置签字),考核试卷应符合课程标准要求,难易适度切合学生实际。
5.各教学系专业课课程考核安排表务必在考前一周报教务处审核。
6.期末课程考核时间根据教学周历进行安排,考查课原则上在原授课时间、地点进行。面向同教学系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必须采用统一的考核方案,如采用纸质笔试方式须在同一时间进行,特殊情况由教学系做好预案与教务处沟通,确定后执行。
7.期末考试每门课须安排两个小时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8.考试使用教室原则上为本系自习教室,考试教室不够的可向其他系借用,每场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教室卫生。
9.各系需做好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考前提醒学生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入场时监考教师须认真检查证件。
10.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11.本科阅卷按照《关于加强本科期末考试阅卷规范管理的通知(教[2017]27号)》要求进行,专科阅卷参照执行。
12.试卷评阅、审核后,及时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并提交学生成绩记录及成绩分析。
13.课程考核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及期末成绩所占比例,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求进行设置。
14.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考试档案建设工作,所有考试工作结束以后,需将考试通知、考试安排表、考场记载表和考试试卷等材料分本科、专科按考试类别、考试时间进行归档。
教 务 处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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