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2〕5号)精神,为组织好我校学生的专升本推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普通专升本推荐对象及报名条件 201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推荐对象为: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应征入伍,于2011年退役并经湖北省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 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2、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能如期毕业;3、身体健康;4、交清专科阶段一切学费。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1、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普通专升本报名及考试时间 1、专升本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持《201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和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教务处盖章确认),到报考院校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7—18日,每名学生限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相关专业。具体报名要求见各专升本举办高校的招生简章。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持《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在举办高校(共5所,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科技学院)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 2、专升本考试。 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定在2012年6月9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安排在6月10日)。考试地点在各举办专升本工作的本科高校。 三、普通专升本工作要求 普通专升本工作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学校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要求,精心组织,切实保证专升本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加强对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此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喻 斌 副组长:陈 俊 章 平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 进 王绍明 王道国 邓乐斌 刘 成 刘丹萍 孙 勇 孙仁丕 何统洲 肖 嵘 陈 梅 周天宏 周新直 郑传芹 胡金波 党家政 索俊颖 聂在垠 梁仕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教学系成立专升本工作专班,由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人员组成,明确一名系领导为专升本工作联系人,工作专班名单于4月25日前报教务处。 2、广泛宣传。教务处通过网站和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及时发布省教育厅和专升本举办院校的招生信息,并在十堰和丹江校区公告栏张贴。党委宣传部利用广播、校报、网络等发布各院校招生信息和政策。教学系充分利用一切方式将专升本工作信息告知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3、周密部署。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明朗、手续完备。对于报名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周密的预案,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和学校的稳定。 4、优质服务。教务处为学生提供省教育厅和各举办院校发布的准确信息,杜绝非法专升本招生信息;教学系要及时准确打印报考专升本学生的已修课程成绩单;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招生就业处集中整理后,按要求向举办高校移交;录取专升本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迁移等手续;招生就业处将专升本录取学生信息汇总后移交档案室;教学系、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在专升本工作中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明确责任。学校主要领导是普通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学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普通专升本工作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专升本报名审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2年4月23日至30日 学生在湖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下载《201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湖北省高等学校代码表》、《201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2012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举办高校招生信息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2012年湖北省普通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等信息。 学生填报《201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相应位置贴好个人登记照片(2寸正面免冠照片),统一交教学系办公室。 学工处、财务处分别向教学系、教务处提供受纪律处分、欠缴学费学生名单(含电子文档),招生就业处向教学系和教务处提供学生高考报名号(含电子文档)。 教学系对专升本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申请表上填写学生高考报名号,并将《201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一式三份)、《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报名资格初审表》(附件1)、《201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以及学生已修课程成绩单报送教务处。 2、2012年5月4日至5日 教务处根据教学系、财务处、学工处、招就处等职能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对报考专升本学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如下: 5月4日:中文系、数学与财经系、政法与旅游系、教育系、体育系。 5月5日:外语系、艺术系、生物化学与环境工程系、物理与电子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 3、有关专升本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的安排与要求以省教育厅和各举办院校通知为准。 附件 1、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报名资格初审表 2、2012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