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汉江师范学院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时间:2021-09-02作者: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语言文字月活动安排,经研究,拟举办汉江师范学院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强化党史学习,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 增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与民族传统教育,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爱党爱国的深厚感情,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广大学子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引导学生树立伟大理想,不断提高道德素养。

二、大赛主题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大赛时间及安排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复赛

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2021 9 20 日前完成。要对演讲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校决赛。

(二)决赛

校语委组织实施,初步定于 2021 9 29 日在南风剧场举行。

五、比赛要求

(一)演讲内容

结合党史学习,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内容,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领导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抒发对党、对祖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忠诚热爱。

(二)演讲要求

1. 紧扣大赛主题,内容充实具体,逻辑清晰,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格调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

2. 采取个人演讲形式,参赛选手必须使用普通话,脱稿演讲, 时间控制在 3-5 分钟。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比例 10%,二等奖比例 20%,三等奖比例 30%,优秀奖比例 40%。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七、大赛报名

(一)报名方式

各参赛单位填写决赛报名表(附件 1),将报名表纸质稿和电子文档于 2021 9 20 日前报送教务处语言文字科。

(二)决赛名额

各代表队参赛选手教育学院 3 人,文学院 2 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体育学院各 1 人。

八、有关要求及说明

1. 本次大赛是推普周和语言文字月的重要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选拔及后续参赛工作,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学院的语言文字活动,提升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

2.大赛联系人:李琼 0719-8846133

 

附件:1.汉江师范学院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决赛报名表

2. 汉江师范学院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决赛规则

3. 汉江师范学院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演讲评分标准

 

 

   

2021 8 31

 

 

 

 

附件 2

汉江师范学院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决赛规则

1. 比赛为个人演讲。

2. 演讲时间 3-5 分钟,从选手开口演讲计时,不足 3 分钟或超过 5 分钟扣 1 分。

3. 比赛顺序抽签确定。顺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4. 参赛选手须在开场前 15 分钟进入赛场签到。

5. 选手上场比赛须佩戴比赛顺序号码牌。

6. 参赛选手在主持人宣布上场后未能及时上场,即视为自动弃权。如有弃权,由后面选手依次递进。

7. 参赛选手的比赛得分当场公布。

 

 

附件 3

 

汉江师范学院第三届普通话风采大赛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

评 分 要 求

主题内容

(45 分)

1. 思想内容紧扣主题,观点正确、鲜明。

2. 材料真实、典型,实例生动。

3. 演讲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

 

语言表达

(35 分)

1.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2. 表达准确、自然、流畅。

3. 语言技巧运用得当,语速恰当,张弛有度。

仪表风范

(10 分)

 

仪表端庄,举止得体,表情自然,精神饱满。

现场感染力

(10 分)

 

声情并茂,感染力强,现场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