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内涵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一种专业质量外部保障机制。判定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既定的质量标准,是否建有持续改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实质是按照既定的质量标准对专业人才培养进行认定,目的是保证专业培养出符合标准的合格毕业生,作用是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和持续改进,其影响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专业质量权威信息。
2.师范类专业认证体系架构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构建了“横向五类覆盖”“纵向三级递进”体系架构,推动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持续提升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1)“横向五类覆盖”指的是三种类型的专业认证:“中学教育专业认证”“小学教育专业认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认证”“特殊教育专业认证”。
(2)“纵向三级递进”指的是各类专业的三个认证层级: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
第一级认证达标,才能申请第二级认证;通过第二认证,才可以申请第三级认证。
3.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4.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理念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是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行动指针,贯穿师范类专业认证全过程。
学生中心(Student-Centered,SC):强调从以“教”为中心的传统模式向以“学”为中心的新模式转变,以师范生学习效果和个性发展为中心安排教学活动、配置教育资源,并根据师范生学习效果和职业发展情况不断优化、改进教学过程。
产出导向(Outcome-based Education,OBE):强调立足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以师范生发展成效为导向,从师范生毕业时的学习成果和就业后的职业发展能力出发,反向设计课程体系与教学环节,配置师资队伍和资源条件,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持续改进(Continuous Quality Improvement,CQI):强调建立基于师范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毕业要求)的评价改进机制,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5.师范类专业认证有什么基本特征?
(1)中国特色与世界水平相结合。
(2)统一体系与特色发展相结合。
(3)内部保障与外部评价相结合。
(4)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
(5)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合。
6.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强调在工作中遵循统一体系、部省协同、高校主责、多维评价四个原则。
(1)统一体系原则:发布国家认证标准,实施整体规划,开展机构资质认定,规范认证程序,严格结论审议,构建统一认证体系,确保认证过程的规范性及认证结论的一致性。
(2)部省协同原则: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专业化教育评估机构的作用,形成整体设计、有效合作、分工明确的协同机制,确保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高校主责原则:明确高校专业建设的主体责任,引导高校积极开展专业自评,推动建立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4)多维评价原则:采取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合、在线监测与进校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多维度、多视角监测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状况。
7.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三大任务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任务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
(1)“以评促建”,旨在通过“兜底”监测,督促高校加大师范类专业建设投入,保证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达到国家基本要求。
(2)“以评促改”,旨在通过“合格”认证,推动高校深化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尤其是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
(3)“以评促强”,旨在通过“卓越”认证,引导师范类专业做精做强,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卓越标准要求,形成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不断提高师范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8.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组织体系及各方职责是什么?
师范类专业认证组织与实施的机构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评估机构和认证专家组织,其具体职责有:
(1)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发布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与标准,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认证工作,负责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相关认证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备案后实施。
(2)教育评估机构。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包括组织实施第一级监测、第三级认证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第二级认证,建设教师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建立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库,提供业务指导等;教育评估机构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具体组织实施该省份的第二级认证工作。
(3)认证专家组织。2018年1月,教育部成立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认证工作的规划与咨询,对拟承担师范类认证的各地教育评估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负责认证结论的审定,受理结论异议的申诉,负责对认证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等。秘书处设在评估院。
9.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第一级监测
采取网络平台数据采集方式,对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高校按要求每年定期填报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数据信息。评估中心对专业办学的核心数据进行监测、挖掘和分析,建立监测指标常模,形成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学校层面和专业层面的监测报告。
(2)第二级、第三级认证
申请与受理。高校向负责教育评估机构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现场考查。教育评估机构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结论审议。教育评估机构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行审议。
结论审定。教育评估机构将审议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有效期6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6年”“不通过”。认证结论适时公布。
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方案和整改证据清单。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整改材料进行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材料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10.申请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条件有哪些?
师范类专业第一级监测实行“全覆盖”。经教育部正式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国控教育类专科专业须全部参加。
师范类专业第二、三级认证实行自愿申请。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加第二级认证;有六届以上毕业生并通过第二级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个别办学历史长、社会认可度高的师范类专业可直接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
11.学校评建工作重点是什么?
学校认证评建工作是从理念认同到行动落实的整体过程,是从学校层面到院系层面的上下联动,也是从学校领导到普通教师的全体动员。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1)以认证理念标准为依据开展专业建设。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院系深入学习认证理念标准,获得广泛认同,依据认证标准要求,建立教学质量保障等相关机制,开展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院系与专业积极响应学校动员,出台配套举措,落实学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有关制度要求。一线教师切实对照认证理念、标准要求,根据所承担毕业要求的培养任务,修订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目标,设计相应教学与考核环节,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
(2)按要求准备自评材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要求,对照认证标准,逐条梳理自评材料,包括撰写自评报告、整理支撑材料等。撰写自评报告时,达成情况需要提供可证明全体学生能够达到标准要求的证据,而非仅仅提供个别的办学“标志性成果”。除描述达成情况外,还需对照标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改进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