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湖北”建设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作为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关注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和实力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区域产业发展中关键基础性问题研究。为切实做好201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两大类。其中,面上类项目分为一般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重点类项目分为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含滚动支持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含滚动支持项目)、一般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类项目。
1.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具备一定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经验和实验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2.为鼓励并培育青年科技工作者科研创新能力,面上类项目中设立青年基金项目。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经历。面上类项目立项优先支持青年项目,各单位青年项目申报比例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数的50%;已获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青年项目。
3.申请者作为项目第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重点类所有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含省基金重点类项目)。申请者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
4.不受理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不受理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不受理已获1次以上(含1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正高技术职称及已获2次(含2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副高技术职称人员的面上类项目申请。
5.面上类项目采取一次性资助的方式,项目执行期为2年。
(二)重点类项目。
1.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应为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拥有一个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的研究团队;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实验平台,必须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项目申请者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创造性科研成果。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思路和应用前景。
2.重点类项目优先支持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主要学术骨干申请的相关项目、优先支持解决产业需求的基础研究、优先支持能带动学科发展,形成知识产权成果的基础研究。
3.创新群体项目申报说明
创新群体应是依托单位重点培育学科,在长期科学研究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团队,并获得过申请依托单位经费支持。一般应有稳定的3-5名核心科技人员,要求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创新群体中至少有2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含省杰青获得者),并且近5年内在同一研究方向上合作承担过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作为牵头申请者在申报创新群体时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报指标。
创新群体滚动项目用于支持已结题验收的优秀省创新群体项目,支持在原有研究方向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已通过结题验收的往年创新群体项目负责人。申请创新群体滚动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报指标。
4.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申报说明
杰出青年人才申请者应是获得过依托单位重点培育支持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男性年龄未满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2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杰出青年人才滚动项目用于支持已结题验收的优秀省杰出青年人才项目,支持在原有研究方向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已通过结题验收的往年杰青项目负责人。申请杰青滚动项目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报指标。
5.申报创新群体项目和杰青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已获依托单位前期支持的团队和个人,项目申报书中需提供获得依托单位前期培养的经费支持证明材料。
6.申请者作为项目第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各类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面上项目)只能申请1项,参与项目(含省基金面上项目)不超过3项。申请者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仅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名义重复提交申请。申报单位统一填写一级法人单位代码及全称。
7.不受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项目申请。不受理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不受理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8.杰出青年项目和一般重点项目采取一次性资助的方式,创新群体项目采取年度资助的方式,重点类项目执行期均为3年。创新群体项目立项后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考核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后续资助。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请进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申报页进行相关操作。
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7日,全天24小时均可申报(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等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部分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
2.项目申报及推荐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的初选和审查工作,负责审查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项目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并负责填写《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审查意见表》,附在《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后上传,基金计划优先支持申报单位提供配套经费的申报项目。各推荐单位按各类项目限额数推荐上报(限额数另行通知),并负责填写《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汇总表》上报至省科技厅。
3.后期获批立项的项目经网上立项公示后,需在线打印书面申请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4.学校受理本次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以部门为单位于2014年1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及打印稿(一份)交于科研处,所报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必须一致,逾期不予办理。
科研处
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