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1-01-12作者:

各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报方式。

1. 申请人于2021115 – 202131524:00前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管理员申请开户(申报网址及管理员信息附后)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

 


 

联系人:雷乐慈;电话:8846021;邮箱:3450150@qq.com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