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8-12作者:

学校各单位:

根据十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科技创新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科技强市的工作安排,围绕“坚持科技兴市 打造区域创新中心”主题,开展软科学计划研究,着力发挥软科学研究服务全市重大决策科学化作用,为“现代新车城 绿色示范市”建设提供决策参考,为我市实现“经济倍增、跨越发展”目标和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科技智库支撑。

二、支持范围

围绕“坚持科技兴市 打造区域创新中心”主题,组织编制了《十堰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在每个专题下开放式征集自主选题,项目名称、主要研究内容等可围绕专题自行拟定。项目实施期为6个月,项目实施期结束后,向市科技局提交总体研究报告和结题相关资料。市科技局将根据软科学项目研究质量和评审情况适当提高资金资助额度。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十堰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政策研究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等。鼓励市内外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申报项目。不受理无承担单位的个人申报,不受理《十堰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2.项目推荐单位:遵循归口管理原则。其中市直部门、在堰高校、市属科研院所在项目申报书封面和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申报,市直其他单位经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申报;县(市、区)相关单位拟申报的项目,经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申报。未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盖章的项目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同一单位项目申报数不超过3项。在堰高校可以申报4项。

4.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当年度只可申报1项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其他软科学研究项目组成员;项目组其他成员应是项目实际研究过程的主要人员,人数一般不得超过6人,且当年参与软科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鼓励省内知名专家、教授、学者、高端人才等负责或参与软科学项目研究。

5.不宜申报事项:未完成往年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得参与2022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6.科研诚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申报程序

1.此次申报初审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请人于2022年9月4日24:00前登陆科研管理系统提交论证活页,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具体操作流程:申报前仔细阅读项目指南(见附件)→内网登录学校主页→科研平台(或校外WebVPN登录)→账户名(教师工号)→密码(原始密码为教师工号或hjsf@工号)→校级项目申报(页面正上方)→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如实填写,星号必填→上传PDF论证活页→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科研处网站公示→获推荐项目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雷乐慈老师,联系电话:8846021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