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八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3-22作者:

根据十堰市科学技术协会、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第十八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论文要着眼于“襄十随神”城市群协同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围绕十堰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学术提升和社会治理等方面,要主题鲜明、用语准确、结构完整。

(二)内容属于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领域里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学术性成果,必须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特征,论点明确,论据可靠,论证严谨,结论正确。

(三)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申报范畴。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论文评选分为已公开发表论文评选和未曾公开发表论文评选。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十堰市科协学会部。

(二)已公开发表论文申报须是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公开发表。申报纸质版材料: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2份,论文相关印证资料附后,A4纸左侧装订,于2022年9月23日17:00前提交至科研处金勇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申报书、论文(PDF版)、申请人填写版汇总表(附件2)以“姓名-申报书/论文/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leileci@hjnu.edu.cn,联系电话:8846021

(三)未曾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纸质版材料:编写研究论文格式模板(见附件3),相关印证资料附后、承诺书(见附件4),A4纸左侧装订,于2022年6月9号17:00前提交至科研处金勇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研究论文格式模板、申请人填写版汇总表,以“姓名-研究论文/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leileci@hjnu.edu.cn

(四)各论文作者要秉承诚信原则,杜绝抄袭现象发生,若经审查涉嫌抄袭,由论文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1.第十八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书

附件2.申报人填写版汇总表

附件3.研究论文格式模板

附件4.承诺书

汉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