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落实创业优惠扶持政策,激发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创业素质,促进大学生创业项目成功孵化,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现启动第四批入驻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项目申报与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基本条件:
①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开展创业活动须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②毕业五年内的往届毕业生(具备一定的科技含量和发展潜力,或对创业基地具有带动示范作用,或对现在创业基地项目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创业项目,申请人毕业年限可适当放宽);③从事教学、科研一线且有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能力、创业团队有三名以上在校大学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2.大学生创业团队须至少有一名校内指导教师,鼓励创业项目与指导教师的科研成果或专业技能相结合。
3.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
4.创业团队有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创业负责人独立承担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5.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与经营风险等有较好的分析评价,商业模式清晰;项目技术成果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
6.创业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二、项目审批原则
(一)优先支持项目
1.鼓励创业项目体现学校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类、科技成果转化类、互联网+、电子商务类和文化创意类项目入驻。
2.申请人已经工商注册登记,本人为法人或为企业合伙人的创业团队优先考虑。
3.鼓励有良好基础或具有潜在发展前景的创业团队(项目)入驻。
4.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二)从严审批项目
对创新性和创意性不强的商贸类、服务类项目严格审批,不接受餐饮、娱乐、现场商品销售以及有安全隐患和对环境有影响的创业项目入驻。
三、遴选程序
1.创业项目负责人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项目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详见附件);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组织推荐;
3.学校邀请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驻项目并公示;
4.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创业基地签订入驻协议书;
5.办理入驻手续,入驻创业基地开展活动。
四、大学生创业基地扶持政策
1.为入驻创业项目免费提供办公桌椅、网络通讯等基本设施以及办公场地、公共设施共享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公共卫生保洁服务等。
2.为入驻企业成果发布、信息沟通、企业洽谈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指导入驻企业举办各种媒体宣传推广活动。
3.邀请校内外导师对创业团队进行创业培训,组织创业联谊会,开展“创业示范店”等创业后续服务活动。
4.有计划地组织举办创业成功经验交流活动,帮助创业者将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运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推介我校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
5.帮助申请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
五、其他相关要求
1.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该工作顺利实施。
2.各学院要全面掌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和项目情况,并将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及时传达到学生。
3.各学院对获批入驻创业基地的创业项目要加强管理,及时跟进指导,给予全方位支持。
4.项目受理时间:即日起至春季开学后第一周周五17:00,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招生就业处(创业学院)1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542264393@qq.com邮箱。
5.申报者做好答辩PPT及各类展示材料的准备工作,进行项目路演(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晋老师联系电话:0719-8846222
附件一:大学生创业基地申请入驻流程
附件二: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审批表附件三:创业商业计划书
汉江师范学院创业学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