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师范类专业怎样树立“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观?
师范专业应该做好“六个对接”:
“反向设计”人才培养方案:
(1)对接岗位需求设计培养目标。
(2)对接培养目标设计毕业要求。
(3)对接毕业要求设计课程体系与教学环节。
“正向施工”落实和评估培养效果:
(4)对接课程目标“产出”应知应会。
(5)对接毕业要求“产出”学习成果。
(6)对接培养目标“产出”师范人才。
24.为什么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参评专业“说”“做”“证”必须达成一致?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一种举证式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主要是通过参评专业的“说”“做”“证”三个环节,来查证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状况是否达到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并给出认证结论。
(1)所谓“说”即“自己是怎么说的”,参评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
(2)所谓“做”即“自己是怎么做的”,参评专业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所实施的教学活动以及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形成性评价的措施与做法。
(3)所谓“证”即“证明自己所说和所做的”,参评专业要为证明自身达到标准要求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为什么说自评是参评专业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础?
自评是参评专业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对办学状况、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的过程。自评工作要求师范类专业根据认证标准要求,从专业办学特点出发,通过举证方式,详细说明专业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所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
师范类专业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形成的自评报告,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第一手资料。现场考查专家组开展自评报告审阅、进校现场考查以及认证结论审议,均以自评报告作为重要依据。尤其是现场考查,其主要目的是核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了解自评报告中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
自评工作是否到位、自评报告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认证各工作环节的进展及认证结论的可靠性,因此,自评是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基础。
26.如何规范地撰写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是开展认证现场考查和结论审议的重要依据,自评报告规范撰写是师范类专业认证对参评专业的基本要求。专业撰写自评报告必须紧扣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逐项进行自我检查,自我举证,客观描述。
自评报告的撰写主要包括标准达成举证和附件材料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客观描述各项认证标准要求是否达成,每一项包括达标情况、主要问题、改进措施三方面内容,既要反映成绩,更应直面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第二部分是附件材料,包括专业培养方案、自评报告和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的支持数据与详细材料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调查反馈分析报告等。
自评报告的总篇幅要求一般不超过5万字,其中对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描述不少于1/3,“标志性成果”等与认证标准无关的内容不应包括在内。
27.师范类专业认证中,学生发展应关注哪些内容?
生源质量、学生需求、成长指导、学业监测、就业质量和社会声誉六个方面。
28.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如何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学生为中心,不仅仅体现在“学生发展”这一个指标项上,也体现在其他七个指标项中。
(1)以学生为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要求师范类专业把培养目标和全体学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作为评价的核心。
(2)培养目标应该围绕师范生毕业时的要求以及毕业后一段时间所具备的从教能力设定。
(3)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等方面的建设均要以有利于师范生达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
(4)各种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的目的是推进师范类专业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最终目的是保证师范生培养质量满足从教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
29. 为什么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强调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机制?
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根本目的就是使其所培养的师范毕业生能够持续满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用人单位满意度和毕业生实际就业情况成为师范类专业办学质量的重要评判指标之一。因此,认证标准在“质量保障”指标项中,专门设有“外部评价”二级指标,要求专业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它是师范类专业收集信息,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的必要渠道,也是在“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学生发展”方面开展持续改进工作的重要基础。
30.师范类专业如何做好“持续改进”?
师范类专业应确立“持续改进”的质量观,做好“三个跟踪”、推进“三个转变”。
“三个跟踪”是:
(1)跟踪基础教育改革新发展,更新培养目标。
(2)跟踪教育教学岗位新需求,更新毕业要求。
(3)跟踪知识能力素养新规格,更新课程与教学。
“三个转变”是:
(1)推进从专业自足(学校/教师/学生)向需求导向(政府/基教学生/学校/教师)转变。
(2)推进教中心(教了/重知识传授)向学生中心(学了/重能力养成)转变。
(3)推进内部监控(自我循环)向内外评价(反向设计/正向施工)转变。
31.师范类专业认证对师范专业的师资队伍有哪些要求?
数量结构: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8:1,本科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一般不低于7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为师范生上课。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
素质能力: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实践经历: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服务经历。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32.在师范类专业认证中,对承担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师有哪些要求?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一项系统性、根本性的师范人才培养改革工程。对于担任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师来说,新的要求主要有:
(1)参与和熟悉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熟知专业毕业要求。
(2)基于毕业要求,了解本专业课程设置和结构,掌握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
(3)根据毕业要求设定自己所承担课程的课程目标及其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4)根据设定的课程目标,确立课程内容和教学环节。
(5)根据学情、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设立针对课程目标的课程考核方式。
(6)在教学实施中,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指向课程目标的达成。
(7)有具体可行的、基于课程评价的课程持续改进方案并实施。
33.师范类专业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如何构成?
现场考查专家组是由教育评估机构从国家认证专家库中选派的临时性工作小组,每个专业点配备专家组人数一般为3-5人(其中,第二级认证要求外省专家不少于1/3,中小学专家或教育部门专家不少于1/3;第三级认证要求中小学专家或教育部门专家不少于1/3)、秘书1人,并视情况配备项目管理员和观察员。
现场考查专家组包括高校专家、中小学专家和教育部门专家,专家组人员构成与专业背景要求符合当次认证工作需要,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境外认证专家参与现场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