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师专大学生科研创作评奖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11-06-03作者:秩名

 

为了调动广大学生创作的积极性,鼓励学生从事科研活动,学校决定于每年4—5月举办郧阳师专大学生科研创作评奖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成果要求:凡在开展活动的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开发表、鉴定过的科研成果和文学、艺术创作作品均可参评。

1、科研成果类

主要有:科研论文、调查报告、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电脑程序设计、软件开发等,发明专利以及其它形式的科研成果。

2、文艺创作类

主要有:小说(包括长篇、中篇、短篇及小小说等)、散文(含随笔、杂文、散文诗等)、诗歌、报告文学、美术创作(含绘画、雕塑、装潢设计等)、音乐创作(不含表演类节目)、影视作品(含剧本创作、DV作品摄制等)以及其它形式的文艺创作成果。

普通消息、新闻报道类作品不在“科研创作奖”评选范围。

三、申报要求:成果第一作者作为成果申报人填写《科研创作奖申报表》(《申报表》可从科研处网站下载);每人每类限报一项;同一成果,作者人数不得超过5位。

四、评选办法:申报表中,须由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领域与成果的专业领域相符合)的教师对参评成果做出评价意见,各教学系进行初评后择优推荐,集中报科研处,由校学术委员会及科研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五、材料要求:凡经教学系推荐参评的成果,必须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成果原件及其复印件、获奖证书及其复印件各一份,评选活动结束后退还原件。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分设科研类一、二、三等奖和创作类一、二、三等奖,另设优秀奖若干名。学校为获奖成果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获奖情况记入获奖作者的学籍档案。

各教学系要做好评奖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并按时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含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